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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注册的商标,我需要增加同类别里面的其它商品项目,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没有找到增加商品/服务,应该怎么操作才能增加同类别的商品/服务类别。核对你原商标的类别和已保护项目,并列出你想新增的小项是否规范、能否这样新申?
已注册的商标,不能在原商标注册证上 “增加” 商品 / 服务,只能「重新提交一件新的商标注册申请」,只选你要加的新项目。
一、为什么商标系统中找不到 “增加”
法律规定: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范围外取得专用权的,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。(《商标法》第 23 条)
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,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。
系统里只有「删减商品 / 服务」,没有 “增加” 入口—— 因为注册后不允许添加,只能新的商标申请。
二、操作步骤
商标注册申请 → 国内商标注册申请(和新申请完全一样),可以委托策朋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新商标申请。
填写信息
申请人信息:和原商标完全一致(名称、地址、证件号)
商标图样:和原注册证完全一样(文字 / 图形 / 颜色都不能改)
类别:选同一个大类(比如原是第 25 类,仍选 25 类服装)
商品 / 服务:只勾选你要新增的小项(不用选原来已有的)
费用
一个大类:500 元/个大类(包括10 个以内商品),超 10 个另计费
审查与拿证
审查约 9 个月,通过后发新的注册证(注册号不同)
原商标继续有效;两个证并存,分别保护各自项目
三、常见误区澄清
不能用「变更」「续展」「更正」来加新的商品或服务项目
不能只加不重新申请
只能:新申请商标、同标、同类、只选新增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