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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二下午三点,陈明正对着电脑修改(商业计划书),手机响了。来电显示是个陌生号码,归属地标注"北京"。
"陈总是吧?我是XX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,你那个“开山云海途”商标的申请,我们客户很不满意。"
陈明愣了两秒。"开山云海途"是他做在线教育平台的项目名称,半年前提交了商标注册商标申请,目前还在驳回复审阶段。他知道有一家同行公司也在争这个商标,但对方比他晚了将近两个月。
对方的声音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从容:
"你在第41类上申请了是吧?没关系,剩下的44个类目,我们全部注册。到时候你只要在任何其他领域用'开山云海途'两个字,我们就告你侵权。另外,商标局那边我们有熟人,你这个复审,悬。"
电话挂断后的忙音,像一盆冷水浇下来。
◆ ◆ ◆
44个类目?那是一张唬人的"纸老虎"
第二天一早,陈明约见了策朋知识产权的朋友吕老师。
吕老师听完,先笑了:"陈总,你被唬住了。对方说要注册44个类目,这句话本身就不合法。"他翻开《商标法》第四条:
"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,应当予以驳回。"
吕老师解释:"一家做在线教育的公司,跑去注册'开山云海途'在化工、五金、餐饮、服装等44个跟自己业务八竿子打不着的类别上,这叫'不以使用为目的'。国家知识产权局现在对这种囤积商标、恶意抢注的行为打击得非常严。他真敢提交,大概率会被批量驳回,连受理都难。"
至于"商标局有人"
划重点
现在的商标审查实行
电子化全流程留痕
,审查员独立裁决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说"有人"要么是诈骗,要么是违规代理,正规代理机构绝不会这样恐吓客户。
◆ ◆ ◆
02 他能告我吗?——事实上,他可能先成被告
这是陈总最焦虑的核心问题。
吕老师给他讲了一个
真实案例:深圳某科技公司被同行恶意抢注商标,对方抢注后反过来投诉、起诉,企图逼其高价"和解"。结果,法院最终认定:
恶意抢注并恶意维权,违反诚实信用原则,构成不正当竞争,判令抢注方赔偿损失。
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发布的典型案例中也明确:
通过恶意注册囤积商标,再向真正的权利人提起侵权诉讼,属于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典型表现。
老周盯着陈明说:
"如果他真的抢注其他类目然后来告你,他不但告不赢,反而要赔你钱。"
◆ ◆ ◆
03 你现在该做什么?三步稳赢
吕老师给陈明列了三条实操策略,
你现在就能照做:
1稳住复审
提交使用证据,强调"
开山云海途
"是你独创且已实际使用的品牌,复审成败与对方无关。
2留存证据
通话录音、微信截图、邮件,全部备份。这是将来指证对方恶意行为的"铁证"。
3准备反击
若对方真的抢注或起诉,你立即提起反不正当竞争诉讼,要求赔偿损失、消除影响。
◆ ◆ ◆
05 故事的结局,也是你的底气
一周后,陈总给吕老师发了条微信:"对方没再打来。录音存好了,复审材料也重新整理了。谢谢。"
吕老师回了一句:
"商标保护的是诚信经营的人,不是会吓唬人的人。"
📌 本文法律依据
《商标法》第四条、第七条(诚实信用原则)
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条、第六条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司法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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